各相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厦门市工信局关于我市“两新”工作的有关部署,请各企业继续摸排并报送储备项目信息(已报送项目无需重复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1.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支持化工、石化、冶金、建材、机械、钢铁、汽车、船舶、电子信息、安全生产等工业企业将落后低效生产设备更新为高效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允许以园区管委会为主体进行备案的园区设备更新,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设备更新。支持比例不超项目总投资20%。
2.用能设备更新。(1)支持工业企业开展重点用能设备的更新,如锅炉、汽轮机、电机、换热器、空压机等。(2)支持建筑制冷、供热、照明等用能设备更新。(3)支持公共区域及城镇道路照明等用能设备更新。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设备更新。支持比例不超项目总投资20%。
3.能源电力设施更新。支持构网型控制技术升级、配电网设备更新、大电网稳定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能提升、新型储能电站升级、虚拟电厂设备更新、风电/光伏项目设备更新。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设备更新。支持比例不超项目总投资15%。
4.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和智能化改造、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1)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和智能化改造,将原有设物流设施设备替换更新为堆垛机/输送机、自动导向车/自主移动机器人、输送分拣装备、电动叉车、无人物流车/无人平板车、快递循环箱/塑料周转箱等。(2)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将原有冷链设施设备替换更新为纯电冷藏车/增程式冷藏车、变频螺旋半封压缩机/变频活塞压缩机、降压热氟融霜/电子膨胀阀、蒸发式冷凝器等。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设备更新。支持比例不超项目总投资20%。
5.回收循环利用。支持回收体系建设、再制造项目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建设。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设备更新。支持比例不超项目总投资15%。
二、项目要求
1.储备的项目应为2025年续建项目或2025年新开工项目,项目工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其中在建项目开工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1月1日,且已完成投资不得大于项目总投资80%。
2.每个项目仅能选择一个方向填报储备信息,2025年度申请的中央资金必须在2025年底前支出完毕。
3.各项目应抓紧办理立项(审批/备案/核准)、环评、节能、用地、施工许可等开工前期手续。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企业于2月14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将项目储备表(附件1)反馈至我局邮箱(xmhcjxj@163.com),项目储备表(附件1)信息应填尽填,尤其是投资总额和拟申请中央资金,环评、能评等需要办理手续但未办理的填写预计办理时间,无需办理的填写无需办理。此前已报送项目无需重复报送。